重庆工商大学2010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录取;
2、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