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三、考试(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市201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上10分,学校直接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通过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五、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等)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1、以上各项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