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报名与考试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
要求: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我院承认未设专业加试的所在省(自治区)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允许在我院(大连考点)进行专业加试的科目及省份:
1、美术类:内蒙古
2、音乐学、音乐表演类: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江苏、新疆
3、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江苏、新疆、辽宁
4、表演(舞蹈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江苏、新疆
5、表演(影视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山西、江苏、新疆
6、播音与主持艺术: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山西、江苏、新疆
7、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山西、江苏、新疆、辽宁
本校考点报名时间:2010年3月5日-6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7日
报名、考试地点: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五、毕业书与学书说明
全日制本科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书。对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14000元/年,非艺术类学生12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辽价发[2007] 89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