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2010年美术类专业考试考试安排
四、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1、专业考试:素描、色彩。
考试地点:我校在全国分设二十个考点,江西省籍的考生只要参加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认可江西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其它省籍考生应该按“就近择便”的原则自选一个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校考(详见附件——2010年美术专业校考考点安排表),如各省对专业校考考点的选择有特别要求请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直接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考生考试费用每人160元,食宿费用自理,画具、颜料等自备。专业考试后,我校将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录取办法”等材料,2010年4月初,所有考生均可通过输入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准考证号,在我校校园网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并由考生网上核查本人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正确,若有错误之处,请考生与我办及时取得联系并予以补充、更正。
2、文化考试: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艺术类专业除艺术设计(陶瓷艺术与工程)招收艺术(理)外,其它专业都文理兼招;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
五、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认真查询生源所在地省高招办出版的“招生计划专刊”材料,填写(填涂)在正确的志愿栏内,本科一般都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内,必须正确填涂。近几年我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情况登载在我校校园网上供大家报志愿时查询参考。
六、录取及在校待遇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另有专门规定)在政审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专业、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高考文化总分≥340分,且语文分≥75分,英语分≥70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上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和数学各为150分、综合为300分计算。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及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层次继续学习。
七、复查
新生入学复查,如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籍。
八、毕业生就业
学生毕业后,可在工艺美术、文化部门、教学和科研部门,也可在企业、公司等单位从事专业美术设计、产品创作与设计、科学研究和教学等多方面的工作。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荐、落实就业工作,毕业生择业自主,我校历届毕业生就业呈供不应求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