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0年艺术类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有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统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要求:
(1)所有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课加试;(2)无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3)已设置专业加试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加试(如本省有特殊规定,遵照本省规定执行);在招生范围内未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应在北京参加专业加试;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加试,否则成绩均无效;(4)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的考生,应参加本省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身高需1.68米以上,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3、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各省专业课加试成绩情况确定。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本科招生简章电子版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stu.cwu.edu.cn:9081
4、报名准备: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6、专业成绩查询:2010年4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tu.cwu.edu.cn:9081查询成绩,由我校负责向各省高招办上报合格考生专业成绩;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邮寄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7、本科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8、本科招生范围:
艺术设计:北京、河北、山东、湖南、山西、河南、内蒙古、江西、辽宁、江苏
播音与主持艺术:北京、山东、湖南、山西、河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