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由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政府重点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等学府。
巍巍绿色学府,辉煌五十春秋
1958年,学校前身之一——湖南林学院在火红的年代中诞生。1963年,湖南林学院与华南农学院林学系合并在广州成立中南林学院。历经数十载,几经搬迁,2003年,学校主体迁往长沙。2005年,中南林学院更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校分长沙、株洲两大校区,下设19院2系1部。校园占地面积2230亩,建筑面积101.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55亿元,设备总值2.49亿元,藏书277万册,办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经济林研究》、《家具与室内装饰》等公开出版刊物。办学51年来,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立足中南、面向全国,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等八大学科门类,富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多科性大学,凝聚了“求是求新、树木树人”的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2万多名高级专门人才。
师资力量雄厚 梯队结构合理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09人,硕士生导师369人,教授及正高职称198人,副教授及副高职称614人,外聘外籍教师 46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6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2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6人。1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3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
学科优势明显 科研成果丰厚
学校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国管专业、3个国家特色专业、9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南方林业生态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开放性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4个本科专业;湖南省家具家饰工业设计中心坐落我校。
近三年,学校共承担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948”计划、国家攻关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58项,省部级项目512项,其它项目106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4项;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788篇,正式出版专著和教材163部。
人才培养优良 教学效果显著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达4.1万人。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人才培养质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三年以来,学生在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17项,省级奖励475项。毕业生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他们都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杭州、南京等大中城市与珠江三角洲一带,近几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在2004年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国际合作广泛 交流活动频繁
学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瑞典、芬兰、挪威、奥地利、日本、澳大利亚、印度、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及研究机构签订了双边合作交流协议。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106人。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主体的国际学院,已向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荷兰、韩国输送了300余名留学生。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胜任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视觉识别设计和展示、广告、印刷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创作、理论研究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本专业设室内设计、家居产品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其中家居产品设计分家具设计和家饰产品设计两个课程方向;公共艺术设计分展示设计和景观设计两个课程方向;本学科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权。
主要课程:基础美术、造型基础、设计心理学、设计美学、人类工效学、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现代设计史、计算机图学、设计制图、建筑美学、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装修、庭院与室内绿化、环境雕塑、景观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印刷与装帧设计、市场营销、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相关设计部门、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在家具生产企业、家具设计公司等领域从事设计、教学、生产管理和研究工作。
广告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人文学科基本素质,掌握广告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能胜任广告及相关部门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告学、传播学、广告史、广告心理学、广告管理学、广告业务(策划、设计、文案写作、摄影、电脑设计)、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广告学概论、广告文案写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公共关系学、市场营销学、广告心理学、广告管理与法规、美术基础、印艺广告、广播电视广告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宣传以及在大中专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表演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部门、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舞蹈、和声、曲式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钢琴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合唱、合奏、艺术概论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部门、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科研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且所在省艺术类联考测试合格,达到省外院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未设联考的省市除外)。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
四、报名考试
1、考生可在考试前二天在各考点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试时必须持省发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以外的乐器、服装自备,学校可安排钢琴伴奏老师。
3、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4、考生只允许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5、考试科目:美术类专业总分300分,素描(满分150分)、色彩(满分150分);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考主专业(满分240分,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其一)和乐理(满分60分,试卷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