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0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本科(二本)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院校代码:11059(国家)
合肥学院概况
合肥学院位于三国故里、科教之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艺术等学科兼有的全日制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交通便捷,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读书求知的理想佳境。
合肥学院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办学宗旨,把“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作为自己的办学定位,把“厚德博学、善思致用”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所设专业能够适应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毕业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合肥学院的对外合作交流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1985年作为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合作共建项目,20多年来,双方在教学交流、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到目前为止,有800余名学生分别在德、韩两国留学,攻读学位。
报名条件
凡在我院艺术招生省份内具有全国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文化课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计划:
2010年艺术专业(本科)招生计划21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含环艺、装饰方向)120人、动画专业30人、工业设计专业60人,学制均为四年,面向江苏、河北、湖南、江西、山东、山西、安徽七省招生。
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校考成绩×80%+文化课考试成绩×20%),择优录取,文理兼收。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考试办法
1、江苏、江西、山东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河北、山西考生在考试前三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湖南省考生于2010年1月15日至2月2日在“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的前两天到考点进行确认。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名测试证及报名考试费。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
4、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考试纸张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