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办法
报 名
1、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报考条件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设计方向)的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色弱。
3.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省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③1 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 张。
4.报名时需缴纳相应报名考试费(详见考点通知)。
5.我校在各考点考试的前2—3天设有报名点组织考生面报。
美术类考试科目:
素描(人物默写)、色彩(静物默写),共计2 门。
考试时间分别为180 分钟。 画具考生自备。
各科满分为100 分,满分为200 分。
结果公布
我校对同一省份应试的考生专业成绩统一排名,向合格考生签发《黄淮学院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单》,函告本人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同时,将应试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考生所在省高招办,并在黄淮学院网站公布(www.huanghuai.edu.cn)。对专业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本人可通过以上网址或向所在省高招办查询具体信息。
填报志愿
专业成绩合格,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要求的,须成绩合格),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美术类校考的考生可根据专业分与高考文化成绩参照录取原则综合考虑同时兼报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城市园林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由于我校多年来艺术类专业一直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热忱欢迎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
收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建筑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5700元/生·年
(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河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文化分达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我校按相关音乐类加试成绩,音乐学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的考生,没有被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若报我校国际学院各专业,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