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六、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均合格(陕西省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对统考成绩不作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40分以上,按照下述原则,视各省生源情况,结合本人志愿与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a、陕西考生录取原则: ①工业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②摄影专业: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艺术设计、动画、雕塑专业:[统考成绩×50%]+[校考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40%]+[校考成绩×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