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700多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30000多人,各类研究生5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0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各1个,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07年1月16日,正在菲律宾访问的国务院总理亲切会见了我校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师生代表并合影留念。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着69年的办学力史,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办学层次结构合理,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氛围浓厚,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学院设施完善,各类现代教学用房面积达14000多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9人;全日制本科生882人,各类研究生182人。学院拥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美术学博士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3个硕士点,4个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拥有校级美术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漆艺创作与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国家级首批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教师在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有13件作品入选,并有3件作品分别获得金、银和铜奖;在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学院师生共有22件作品入选。2009年学院设计团队先后承担“2010年上海世博会福建馆整体方案”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游行福建彩车”的设计任务。学院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一、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有3件作品获得一等奖,2件作品获得二等奖。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09〕52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