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艺术类考试科目
2、复试内容:
科目 |
时间 |
分数比例 |
说明 |
素描 |
8:30—11:00 |
40% |
|
速写 |
11:10—11:30 |
20% |
内容:人物含场景 |
色彩 |
13:30-16:30 |
40% |
工具:水粉 |
分数为百分制,每科总分100分。
3、考生食宿、交通自理,画具、用具自备。试卷纸张使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
4、考生须持省级招办联考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但拟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联考。
6、 4月10日 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成绩,网址:http://zsb.bjfu.edu.cn,专业考试不查卷。
7、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为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