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职高和社会青年)。
2、所有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生。
3、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在高考报名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4、华侨、港澳、台湾青年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考方法
1、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户口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得跨省报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认跨省考试成绩的前提下,北京考点接受有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校本部考点接受有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证和身份证,填写我校考试报名表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手工报名省份还须附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4、考生须交纳报考费。
三、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通过考试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我校进行专业成绩划线,于2010年4月底给成绩合格者邮寄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电话查询成绩,或在网上查询成绩。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index.asp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招生办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4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每学年开学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
六、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音乐学、表演、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分)×90%+文化权重分;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权重分+文化权重分。其中音乐学、表演专业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10%,美术类专业权重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80%),美术类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20%)]。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受理申诉部门
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59-2383145、2383146(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八、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法
电话:0759-2396115、2383182、2383279(传真)
网址:http://zsjy.gdou.edu.cn/jiuye/Main/index.asp
电子邮箱:zsjy@gd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