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考生需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师范专业) |
150名 |
艺术设计(非师范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动画设计方向 ·展示设计方向 |
60名 |
绘画(非师范专业) ·国画方向 |
30名 |
1.2010年我校美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将根据各省的报考人数及专业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本部参加专业课考试(见我校在陕西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安排)。
3.艺术设计专业根据学生入学一年后的选择分方向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