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五、专业考试
1.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考试时间 |
备注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公共艺术、视觉传达)、美术学 |
素描(100分,默写) |
150分钟 |
山西8开纸,其余省份均4开纸 |
色彩(100分,默写) |
150分钟 |
||
速写(100分,默写) |
30分钟 |
8开纸 |
|
音乐学(声乐、器乐) |
视唱(10分)、专业主项(160分) |
8分钟 |
面试 |
乐理(20分)、听音(10分) |
60分钟 |
笔试 |
|
音乐学(舞蹈) |
视唱(10分)、听音(10分)、 专业主项(180分,其中形体基本功40分、自选作品100分,即兴表演40分) |
10分钟 |
面试 |
2.考生食宿、交通自理,除试卷纸张外,画具、用具自备。
3.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招办按规定处理。
六、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有关规定,在考生满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合格证书发放数量按与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合格标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35-8076333(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学校网址:www.hevttc.edu.cn
E-mail:kjsyzb@163.com
本简章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2010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官方网址http://w3.hevttc.ed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