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0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八、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分省区按招生计划数 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区,按生源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十、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绘画工具自带。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公布,考生可登录江汉大学主页网(http://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直接查询,我校不发放书面成绩或进行电话查询。专业合格证将根据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给本人。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学生不得调整到其它艺术类专业。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56
乘车路线:乘597、585、202、208路公汽直达,596、205路等公汽到体育中心站下,或由汉阳王家湾转乘上述公汽。
咨询电话:027-84237298
学校网址:http://www.jh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