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四、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各专业合格证。考生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各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0年3月底在我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六、附则
(一)考生报名费、测试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音乐类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备,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发放。
(二)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三)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填报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科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邮政编码:255049
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传真:0533-2782287
网址:http://zszx.sdut.edu.cn/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
二○一○年一月
山东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山东理工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zszx.sdut.edu.cn/view.php?tid=41&id=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