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三、录取原则
(适用于山东、湖南、江西三省)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省定高考文化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英语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英语成绩总和②高考英语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山东、湖南、江西三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适用于河南省)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省定高考文化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广告学、音乐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英语成绩。
2.美术学(国画方向、油画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英语成绩。
4.学前教育(音乐方向、美术方向)、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高考文化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英语成绩。
5.音乐表演(曲艺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主项的成绩②专业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