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七、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
A.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及美术学录取,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有一定要求)相加后,按折算分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7.5)×0.3+(专业总分/2)×0.7;
B.广告学要求文化课中语文成绩不低于80,按文化课占60%,专业课占40%相加后,按折算分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0.6+专业总分×0.4。
2、陕西省考生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队录取。
3、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原则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4、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录取。
八、学 费:工业设计7000/学年;艺术设计9000/学年;美术学9000/学年;广告学9000元/学年。
九、报 到: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务必妥善保管。
十、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
2、所有录取的艺术类新生,均可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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