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省内)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24个学院,学校共有112个本科专业,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工作站,学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及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我校艺术学院具有5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力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音乐学、美术学2个硕士点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动画、艺术设计、摄影、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雕塑12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6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中青年学术骨干7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2000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2010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黑龙江、河南六省招收国家统招计划内艺术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65人。其中贵州省内招生289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力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内)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计划数 |
考试科目 |
校区 |
考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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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 |
22 |
63 |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 2、视唱练耳(口试); |
太 慈 桥 |
校 考 |
管弦(打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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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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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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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少数民族音乐 |
12 |
17 |
1、专业主科 2、视唱练耳(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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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音乐 |
5 |
1、专业主科—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 2、视唱练耳(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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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2 |
1、理论基础(基本乐理及和声) 2、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 3、视唱练耳及乐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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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
27 |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与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2、形体测试(考生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3、命题即兴表演; 注:因考试过程需录像,考生不得化浓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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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27 |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与指定稿件播读; 2、形体测试(考生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3、命题即兴评述; 注:因考试过程需录像,考生不得化浓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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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35 |
1、形体测试; 2、舞蹈表演; 3、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 |
省内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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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 |
国画;油画;版画; |
44 |
素描;色彩;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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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平面广告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74 |
备注:
1、以上为我校在贵州省内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2、我校科技学院(艺术三本)201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有艺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其专业成绩使用贵州省统考和贵州大学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成绩。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音乐学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5—7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3—5人)现场评议打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评分办法:1—2项按试卷评分;视唱练耳与乐器演奏评分与音乐表演相同。
3、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4、舞蹈学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均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5、美术类按省考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