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0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文化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校考成绩,下同)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六、新生入学(重点提示)
所有新生入学时,都要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复查成绩与入学考试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备注:
1.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时,除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外,还向要报名工作人员交验下列材料:
①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报考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考生必须持有当地招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自负。
(3)在报名时,交验《报考证》,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务必准确填写本人信息。考生在填写本人信息时,必须与《报考证》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并贴上本人标准照片。
(4)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刻交回报名处。
(5)报名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验收核对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核查《报考证》,对符合要求的艺术类考生签发《专业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领取《专业准考证》后,到考点熟悉考场。
(6)考生一律凭艺术类《报考证》、《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考场编排顺序参加各科专业考试。
2.考生到各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考试科目的绘画材料考生自备。(考试用纸除外)
3.考试结束后一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签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该合格证中填写有考生专业成绩)寄发本人。
4.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省市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四川考生报名、考试均设在西南大学),否则考试成绩我校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 68253976 68367179 68252340 6825397468254067(传真)
联系人:谭 琳黄 杰叶晓娅
招生监督电话: (023) 68252551 68252504
网 址:http://www.swnu.edu.cn/zsjy.htm(可以查询成绩)
欢迎报考西南大学 圆你重点大学成才之梦
西南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bkzsw.swu.edu.cn/news/show.php?id=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