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学费及就业
1、录取:我校将于4月中旬划定专业考试入围分数线,并按 4:1的比例向入围的考生发
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主页查询考试成绩。2010年招生录取原则为: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我校将按百分制分别折算其文化分和专业分,再按一定比例合成该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文化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校考专业分占综合成绩的70%;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具体算法为:
考生综合成绩=
2、学费、住宿费:美术学(师范)专业、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均为每年8000元/人;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每年10000元/人,住宿费每年1200元-1500元/人。如201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以通知书为准)。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生源地或其他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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