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1、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人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文理均可。
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报名办法
报名时只接受面报(谢绝函报),并请做好以下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联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2.上交报考证(联考证)复印件。
3.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
●专业考试
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考试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上午素描人物测试3小时,下午水粉静物测试3小时。
●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及合格证的发放
将各省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试卷合并评阅,并将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统一划定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
考生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分省分文理招生人数可于3月3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证》于4月10日前根据考生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学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录取办法
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向学校投档,学校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者,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个人志愿和成绩安排具体专业。
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有色盲、色弱,或有其它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080517、86080055
Email:zsb@q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