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10 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二、专业考试项目
1 、美术类
素描(上午 8:30 — 11:30 )、色彩(下午 14:00 — 17:00 )
2 、音乐类
(1)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理论作曲五门,考生任选一门)、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四门专业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视唱、练耳(笔试)、音乐基础理论(笔试)。
(2)先统一笔试(上午8:30 开始),然后按顺序进行主专业、加试、视唱的考试。
注: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还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 1.65 米以上,女 1.55 米以上。
3 、舞蹈学
(1)基本功测试
① 基本条件、软开度等。
② 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
(2)剧目测试(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3)模仿与口试(模仿由老师跳,学生模仿;口试由评委老师提问,学生回答。)
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 1.70 米以上,女 1.60 米以上。
三、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1 、计分标准
美术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音乐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 60% ,加试占 5% ,视唱占 10% ,练耳占 15% ,乐理占 10% 。
舞蹈学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基本功占 40% ,舞蹈剧目占 50% ,模仿与口试占 10% 。
2 、成绩查询:4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四、录取
学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其它事项
1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学费:学院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0 年最新核准的标准收取。
3、我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请见附表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请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