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石河子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符合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师范类、文理兼招) 本科 招生人数:50人;
艺术设计学 (文理兼招) 本科 招生人数:55人;
音乐学(师范类、文理兼招) 本科 招生人数:50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资格和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
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当地招办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五、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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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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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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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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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2月16日、17日
音乐学:2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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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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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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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2月22日、23日
音乐学:2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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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2月25日
音乐学: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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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兰州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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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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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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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素描(默写、100分)、色彩(默写、100分)、口试。
2、音乐学专业: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作为主项、另选一项作为副项(主项50分、副项20分),视唱练耳(3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10分)。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取得石河子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部分省市由所在省招办同学校协商确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1、学费:艺术类专业收费6000元/年。
2、住宿费:每人800元/年。
九、联系方式
电话:0993-2092827 2057933(传真)
石河子大学网址:http://www.shzu.edu.cn
E-mail:zsb@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