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科技大学艺术类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理混排投档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如果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将该科类的缺额转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如果仍不足,才考虑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合格证不区分专业,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5、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6、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上光与固定材料。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4月7日前后可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560899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件:zsb@wus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只接受违规举报,不接受任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