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工程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2011年学校组织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省份 |
招生计划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安徽 |
25 |
1月15-16日 |
1月17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江西 |
20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南昌大学 |
湖南 |
20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长沙理工大学 |
山东 |
30 |
2月17-18日 |
2月20日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广西 |
20 |
2月21-22日 |
2月23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江苏 |
20 |
3月9-10日 |
3月11日 |
江苏教育学院 |
福建 |
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
注:招生计划若有调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报考与录取
1、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及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且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考我校。
2、考试科目:1)素描,满分100分;2)色彩,满分100分。
3、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福建省: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2)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考生综合分=[我校专业加试成绩/200]×60%+[普通高考成绩/高考总分] ×40%。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名和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掌握室内设计方面的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室内设计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能力,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室内设计、建筑与环境装饰等领域从事设计、管理、教育、科研、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素描、结构素描、基础色彩、表现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构构成、设计思维与表达、人体工程学与室内设计、设计艺术史、中国民间美术、建筑构造、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设计、壁画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与陈设、施工组织与管理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掌握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景观艺术设计工作或在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能力,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领域从事设计、管理、教育、科研、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素描、结构素描、基础色彩、表现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构构成、设计思维与表达、人体工程学、设计艺术史、中国民间美术、建筑构造、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壁画设计、环境雕塑设计、植物景观设计。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坚实的广告艺术设计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广告策划、创意与艺术设计能力和艺术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广告设计基本规律;熟练运用电脑设计软件进行广告及相关的艺术设计;具备一定的市场调查、广告文案写作、广告策划和整合营销传播能力;了解广告传播、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具备扎实的美术功底,掌握摄影摄像技术;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有更新知识、继续学习的能力。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艺术构成、广告摄影、广告心理学、图形创意设计、编排设计、影视动画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广播电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品牌设计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广告公司、新闻媒介广告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多媒体制作等部门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等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分数
省份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 |
综合成绩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安徽 |
434 |
333 |
373.7 |
176.8 |
154.6 |
163.1 |
77.4 |
68.4 |
72.0 |
湖南 |
456 |
329 |
389.9 |
177.6 |
147.2 |
157.1 |
75.9 |
66.0 |
70.6 |
江苏 |
218 |
168 |
195.5 |
177.2 |
145 |
151.7 |
77.1 |
63.9 |
68.7 |
江西 |
410 |
218 |
297.8 |
175.8 |
158.2 |
165.9 |
74.3 |
65.6 |
70.0 |
山东 |
432 |
308 |
358.8 |
185.8 |
150.4 |
162.3 |
79.7 |
65.2 |
71.2 |
福建文 |
451 |
323 |
391.7 |
255 |
220 |
236.1 |
521 |
507 |
511 |
福建理 |
420 |
307 |
374.7 |
249 |
220 |
234.2 |
509 |
496 |
501.4 |
注:
1、2010年综合成绩计算:福建省:专业分占60%,文化分占40%;其他省份:专业占70%,文化占30%。
2、2011年综合成绩计算:专业分占60%,文化分占40%
福建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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