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考生需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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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师范专业) | 120名 |
艺术设计(非师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25名 |
绘画(非师范专业)(国画、动画方向) | 40名 |
注:
1.2011年我校美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将根据各省的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本部参加专业课考试(见我校在陕西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安排)。
3.非师范专业入校第一年为通识基础教育,二年级开始根据学生的选择分专业方向培养。
三、考试安排
2011年陕西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考点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