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顶山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三、录取原则(适用于湖南、山东、江西三省)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2011年高考艺术专业本科文化线),专业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英语成绩总和②高考英语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湖南、山东、江西三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