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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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艺术类文理科考生且热爱艺术事业、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2.专业课考试地点及时间
我院艺术类专业2011年面向陕西、湖南、山东、甘肃、江西、山西、河北等7个省招生,考生只能选择本省考点参加考试,不能跨省或重复考试。各考点均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接受考生面报,不接受函报和代报。各省设置的考点和报名考试时间分别是:
2011年安康学院艺术类考点时间安排
3.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安康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现初步拟定如下,具体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布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 层次 | 计划招生 | 招生范围(省) | 学费 |
美术学 | 本科 | 100 | 陕西 湖南 山东 甘肃 江西 山西 河北 |
7000元/年 |
音乐学 | 本科 | 100 | 70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本科 | 120 | 7000元/年 | |
学前教育 | 本科 | 120 | 7000元/年 | |
美术教育 | 专科 | 30 | 陕西 | 6500元/年 |
艺术设计 | 专科 | 50 | 6500元/年 |
4.专业课考试科目
(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素描、色彩。
(2)音乐学专业:主项、视唱练耳、乐理。其中主项分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参加主项考试。①声乐主考项:演唱声乐作品1-2首,笔试考乐理。②器乐主考项:演奏器乐曲1-2首,笔试考乐理。③舞蹈主考项:形体、模仿、舞蹈作品(限时三分钟内,伴奏乐自备),主考舞蹈者,只考视唱练耳,不参加乐理考试。
(3)学前教育专业:①素描。②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5.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各专业具体介绍及录取情况请登陆安康学院主页(http://www.aku.edu.cn)查询。
学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 邮政编码:725000
热忱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