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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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省艺术类单独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省外艺术类单独考试工作,特制订2011年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要求,以“内涵强校”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保证,增加考试透明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我校2011年艺术类单独考试管理。
二、艺术类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工作
1、符合普通高校2011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符合各省招考办2011年艺术类报名条件。
符合以上两点的省外艺术类考生,均可以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安徽 | 2011年1月18、19日 | 2011年1月20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河北 | 2011年1月26、27日 2011年2月26、27日 |
2011年1月29日(美术) 2011年2月28日(音乐)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2011年1月24、25日 | 2011年1月26日 | 湖南师范大学 |
江西 | 2011年2月21、22日 | 2011年2月23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江苏 | 2011年2月12、13日 | 2011年2月14日 | 无锡招办(美术) |
2011年1月23、24日 | 2011年1月25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 |
四、分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制 | 2011年招生计划 | 单独考试科目及分值 | ||||
江 西 |
江 苏 |
湖 南 |
河 北 |
安 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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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40 | 40 | 40 | 40 | 40 | 1、素描(头像默写)100分 2、色彩(静物默写)100分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20 | 20 | 20 | 20 | 20 | 1、素描(头像默写)100分 2、色彩(静物默写)100分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20 | 20 | 20 | 20 | 1、素描(头像默写)100分 2、色彩(静物默写)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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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声乐) | 本科 | 四年 | 15 | 15 | 15 | 15 | 15 | 1、视唱(10分) 2、自选歌曲一首(90分) |
音乐学(器乐) | 本科 | 四年 | 10 | 10 | 10 | 10 | 10 | 1、视唱(10分) 2、自选乐曲一首(90分) |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 | 本科 | 四年 | 10 | 10 | 10 | 10 | 10 | 1、视唱(10分) 2、自选歌曲或乐曲一首(90分)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10 | 10 | 10 | 10 | 10 | 1、基本功技巧(10分) 2、自选舞蹈(90分) |
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和所在省招办的规定适当修改
五、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成绩在2010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期间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0453) 6511440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mdjnu.cn/ )查询成绩,其它时间不接受电话查询。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按1:4的比例,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考试成绩。
牡丹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