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经济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学院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1100余亩。
学院现设有哲学(思政教研部)、政法、教育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51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数学、自然地理学),6个省级名牌特色专业(化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物理学,其中物理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地理课程、化学核心课程),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工商类人才培养模式、以化学为主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11个院级重点学科和14个研究所等。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8700余人。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8年保持在91%以上,稳居省属高校前列。2008年学院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0年2月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我院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近年来,我院美术系教师先后多人40余次入选了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教师多次参加省、市艺术表演比赛,获得多项殊荣。现有艺术类本专科学生4000余人。2011年学院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等16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专科学生1020名。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院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五、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六、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院地址:(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院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报名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我院艺术类的陕西省考生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jwlxy.cn/zsw )在网上报名,考试前一天须到我院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5、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
二、2011年艺术类专业预计招生计划
三、2011年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及内容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
主干课程:《芭蕾基训》、《古典舞》、《民间舞》、《舞蹈编导》、《现代舞》、《芭蕾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民间舞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排练》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创作与编导的专门人才和舞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与主持艺术概论》、《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新闻学概论》、《播音学概论》、《文艺作品演播》、《传播学概论》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艺术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艺术教育学》、《中外教育史》、《普通心理学》、《艺术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色彩与构图》、《素描》、《速写》、《实用美术与设计》、《舞蹈表演与创编》、《中外艺术史》、《艺术鉴赏》、《艺术课程标准》、《艺术教学法》、《艺术实践和毕业创作》、《教育实习》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具备音乐、美术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能够担负基础教育改革后在中小学新开设的《艺术》课程所需的复合型艺术师资和教学研究人才。
学前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琴法》、《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研究方法》、《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园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综合才艺及应用技能、能够适应幼儿教育、幼儿理论研究、宣传康复、广电节目策划、图书杂志编辑出版和幼儿教育管理需要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专业:
主干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雕塑》、《装潢设计》、《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家居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图案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透视》、《工艺美术史》、《字体设计》、《白描》、《西方现代设计史》、《标志设计》、《书籍装帧》、《电脑美术》、《装饰绘画》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六、答考生问
1、学院那些专业可以兼报?
答:我院设点举行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可兼报的专业为:(1)、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可相互兼报;(2)、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可相互兼报;(3)、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等5省区报考我院美术类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艺术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学专业。
2、学院兼报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兼报专业是否另外收费?
答:我院兼报专业合格证是依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成绩排序发放,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成绩不合格,则不考虑第二及以后兼报专业。我院对兼报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学院对陕西省报考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是否还需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的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院校联考,我院认可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4、学院对陕西省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是否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内组织的统一考试,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学院概况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经济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学院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1100余亩。
学院现设有哲学(思政教研部)、政法、教育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51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数学、自然地理学),6个省级名牌特色专业(化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物理学,其中物理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地理课程、化学核心课程),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工商类人才培养模式、以化学为主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11个院级重点学科和14个研究所等。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8700余人。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8年保持在91%以上,稳居省属高校前列。2008年学院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0年2月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我院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近年来,我院美术系教师先后多人40余次入选了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教师多次参加省、市艺术表演比赛,获得多项殊荣。现有艺术类本专科学生4000余人。2011年学院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等16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专科学生1020名。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院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五、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六、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院地址:(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院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报名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我院艺术类的陕西省考生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jwlxy.cn/zsw )在网上报名,考试前一天须到我院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5、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
二、2011年艺术类专业预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范围 |
美术学 | 艺术文或艺术理 | 本科 | 四年 | 230 | 7000 | 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湖北(仅招音乐学)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260 | 9000 |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160 | 7000 |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30 | 11000 | 山西、山东、甘肃、湖南、陕西、内蒙古 |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120 | 7000 | 山东、湖北、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陕西、黑龙江(仅招艺术教育) | |
艺术教育 | 本科 | 四年 | 80 | 700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50 | 9000 |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 | |
艺术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
美术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
音乐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三、2011年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及内容
类别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面试 | 声乐 | 演唱自备歌曲一首(限美声和民族唱法) | 考生可 任选一项 |
器乐 | 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
视唱练耳 |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知识 | ||||
音乐类 | 舞蹈学 | 面试 | 形体、基本功测试 | 基本功测试 | 初试、复试 |
自备舞蹈作品表演 | 自备作品风格不限,时间2-3分钟 | ||||
即兴舞蹈表演 | 即兴舞蹈表演,由考生抽题后即兴发挥 | ||||
播音与 主持类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面试 | 自我介绍及特长展示 | 自我介绍,展示一项特长 | 2分钟内 |
新闻稿件播报 | 考生播报自备或指定新闻稿件 |
2分钟内 | |||
即兴评述 | 由考生抽题后,根据题意现场评述 | 2分钟内 | |||
艺术 教育 类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 |
面试 | 声乐 | 演唱自备曲目一首,唱法不限 | 考生可 任选一项 |
器乐 | 演奏自备曲目一首,乐器不限 | ||||
才艺表演 | 展示舞蹈、表演等,形式不限 | ||||
笔试 | 素描 | 静物、石膏几何体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
美术类 | 美术学 艺术设计 |
笔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静物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色彩 | 静物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
注:山东、湖北、黑龙江三省报考我院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素描,声乐、器乐或才艺表演(3项中任选1项)两科考试。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等5省区报考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的考生考试科目以本人所选择的美术类或音乐类考试科目为准参加专业考试。 |
省份 | 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 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内蒙 古 |
音乐类 | 1月8-9日 | 1月10-11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0471-4392552 |
艺教/学前 | ||||||
播音主持 | ||||||
美术类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际现代设计学院 |
0471-4392378 | ||
艺教/学前 | ||||||
甘肃 | 音乐类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兰州艺术学校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美术类 | ||||||
播音主持 | ||||||
江苏 | 美术类 | 2月25-26日 | 2月27日 | 江苏教育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025-83758137 |
音乐类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051683500470 | |||
安徽 | 音乐类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0551-3876277 |
美术类 | ||||||
福建 | 美术类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08号 | 0591-22868096 |
音乐类 | 1月23-24日 | 1月24日 |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 0591-22868060 | |
山东 | 音乐类 | 2月11-12日 | 2月14日 | 潍坊市招生办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0536-8223019 |
美术类 | ||||||
播音主持 | ||||||
艺教/学前 | ||||||
广西 | 美术类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音乐类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桂林市王城1号 | 0773-2881975 | |
美术类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0773-2856601 | ||
山西 | 美术类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音乐类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0351-4180848 | |
播音主持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山西师范大学 | 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 | 0357-2051067 | |
湖南 | 音乐类 | 2月15-16日 | 2月17-18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0731-8631212 |
播音主持 | ||||||
美术类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0731-8838502 | ||
江西 | 音乐类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0791-8298018 |
美术类 | ||||||
河北 | 美术类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0311-85333630 |
播音主持 | 1月18日 | |||||
音乐类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
湖北 | 音乐类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027-51867650 |
播音主持 | ||||||
艺教/学前 | ||||||
黑龙江 | 音乐类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331号 | 0451-86606443 |
美术类 | ||||||
艺术教育 | ||||||
辽宁 | 美术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 024-88257503 |
音乐 |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 024-62338001 | |||
贵州 | 美术 | 1月12-13日 | 1月14日 | 贵州师大美术学院 |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 0851-4352804 |
音乐 | 1月13-14日 | 1月15日 | 贵州师大音乐学院 | 0851-6702115 | ||
陕西 | 美术类 | 2月22-24日网上报名,2月25日现场报名 | 2月26日 | 宝鸡文理学院考点 | 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 0917-3361065 |
播音主持 | 2月25-26日 |
五、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
主干课程:《芭蕾基训》、《古典舞》、《民间舞》、《舞蹈编导》、《现代舞》、《芭蕾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民间舞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排练》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创作与编导的专门人才和舞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与主持艺术概论》、《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新闻学概论》、《播音学概论》、《文艺作品演播》、《传播学概论》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艺术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艺术教育学》、《中外教育史》、《普通心理学》、《艺术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色彩与构图》、《素描》、《速写》、《实用美术与设计》、《舞蹈表演与创编》、《中外艺术史》、《艺术鉴赏》、《艺术课程标准》、《艺术教学法》、《艺术实践和毕业创作》、《教育实习》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具备音乐、美术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能够担负基础教育改革后在中小学新开设的《艺术》课程所需的复合型艺术师资和教学研究人才。
学前教育专业:
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琴法》、《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研究方法》、《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园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综合才艺及应用技能、能够适应幼儿教育、幼儿理论研究、宣传康复、广电节目策划、图书杂志编辑出版和幼儿教育管理需要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专业:
主干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雕塑》、《装潢设计》、《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家居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图案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透视》、《工艺美术史》、《字体设计》、《白描》、《西方现代设计史》、《标志设计》、《书籍装帧》、《电脑美术》、《装饰绘画》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六、答考生问
1、学院那些专业可以兼报?
答:我院设点举行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可兼报的专业为:(1)、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可相互兼报;(2)、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可相互兼报;(3)、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等5省区报考我院美术类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艺术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学专业。
2、学院兼报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兼报专业是否另外收费?
答:我院兼报专业合格证是依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成绩排序发放,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成绩不合格,则不考虑第二及以后兼报专业。我院对兼报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学院对陕西省报考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是否还需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的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院校联考,我院认可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4、学院对陕西省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是否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内组织的统一考试,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