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报名时间和地点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办法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九曲黄河之滨,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安宁区,文化气氛浓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经过5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554亩,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3213人。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工商管理、艺术设计等23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其中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为国家特色专业。学校现有民商法学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公安分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学院等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等教学及培训机构。学校实验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97万余册,电子图书4500GB,中外文报刊近2000种。
学校重视学术交流活动,多次举办或承办如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全国学术年会等大型学术会议。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马萨诸塞州法官代表团等国外学术团体开展交流合作,与英国的胡弗汉顿大学、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的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我校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应用绘画3个专业方向,现有来自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北、安徽等省的学生500名。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基础课教研室、艺术设计专业课教研室、艺术教育教研室和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5人,其中专职教师28人,副教授6人,讲师7人,具备研究生学历教师20人。学院拥有图文处理实验室、广告摄影实验室、大型艺术展览中心等多个美术设计类现代化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近年来,艺术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体现在学院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学科建设与时俱进,在甘肃省艺术设计教育领域中影响日趋增强。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以科研促教学,着力提升学院的总体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教学科研成绩斐然,先后出版专著6部,承担教育部、甘肃省社科规划等项目21项,承担国家级艺术设计系列教材课题2项,在《装饰》、《中国广告》、《敦煌研究》、《雕塑》、《艺术教育》《美术大观》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及作品12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项27项。学院学生先后获得“正保教育杯”第四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Photoshop平面设计组二等奖、第二届全国美术与艺术设计大赛等奖项,部分优秀学生的绘画与设计作品入选第三届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
2011年,我校将面向甘肃、安徽、湖南、山西、河北5个省份招收100名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08):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创造能力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的设计与应用绘画能力,培养具有能在广告、装饰、服饰公司和媒体、影视、出版、印刷、包装、园林、学校、公安及平面设计、环艺设计、应用绘画等行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印前工艺设计、图形创意、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广告摄影、字体设计与编排、计算机辅助设计、CI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设计概论、室内设计、景观与公共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建筑模型设计、家具设计、别墅设计、工程制图与透视、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雕塑。
应用绘画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摄影摄像基础、中外美术史、构成艺术、透视与解剖、综合材料与技法、刑侦素描、刑侦模拟画像、商业插画、国画、油画、装饰画、壁画、版画、漆画、玻璃工艺画、计算机图像处理、三维图像模拟、民间工艺美术、数码影像设计。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专业考试科目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四、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⑵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⑶参加户籍所在地美术联考成绩且合格。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及考试。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报名时间和地点
⒊报名手续:
报考考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美术联考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准考证和当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自备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⒉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试内容: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计分方法:总分( 满分100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2
⒊考试成绩:
我校于4月15日前向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课测试合格证”,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gsli.edu.cn)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六、录取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办法
七、报到
⒈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省份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费65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1100元/学年·人。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九、联系咨询方式
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01433
传真:0931-7660023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