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大学2011年高考招生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054.html
江苏大学是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目前,学校有教职工45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0余人,教授近400人,副教授近千人;设有25个学院,7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九大学科共融一体,江大学子同在一园。
●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
● 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
● 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点33个,硕士点100个
● 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2个
● 三次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捧取“优胜杯”
● 2009年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江苏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
代 码:10299(国标)
学校性质:全国重点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河南、浙江、山东、安徽、辽宁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3.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4. 进档后,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为省统考成绩,其他考生为校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5.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另行公布(见江苏大学 2011年招生章程)。
6. 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工业设计专业。
8.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培养费:6800元/生·年,住宿费: 500-1200元/生·年
2.考试科目(七个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相同,单科200分,总分400分)
(1)素描(静物默写、四开画纸、3小时)
(2)色彩(静物默写,四开画纸、3小时)。
3.考试要求
(1)考试所需证件:①身份证原件;②所在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原件;③江苏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三证不全者不能考试。
(2)考试期间,除画纸外其它用具自理。
(3)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成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