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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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品牌优势、满足国家对应用型高级信息传播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6月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古都南京江宁区景色秀丽的方山之麓,规划用地1600余亩,已建设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实验中心以及后勤服务用房33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到55.3%。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演播馆、机房等一应俱全,设备精良,功能完善,为应用型传媒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优良的教学实践平台。现有专任教师589人,另从国内外业界学界聘请180多位专家学者任兼职教授。
学院设有新闻传播系、广播电视系、国际传播系、语言传播系、媒介管理系、艺术传播系、动画系、信息技术系、摄影系、数字媒体艺术系、艺术设计系、语言文学系、基础教学部、公共英语(论坛)教学部等14个系部;开设34个本科专业,88个专业方向,学科专业设置基本覆盖文化传媒业的各个领域。截止2010年9月在校本科生10597名,其中艺术类占60%。
学院依托中国传媒大学的优势,植根于传媒业界,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课内课外结合、校内校外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教学中出作品,在实践中育人才,取得了丰硕的教学实践成果。学生创作的作品荣获国内外大赛各类奖项累计达530多项。毕业的三届学生共6320人,已在全国各级传媒机构和文化产业部门初露锋芒。
学院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在以江苏为主体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立70多个研发实习基地,专业教学与服务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校企合作;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教育资源,与国外20所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先后成功举办“世界大学女校长论坛”、“私立大学生态环境及发展战略国际论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席论坛”、“中外报刊比较论坛”等国际高端学术会议。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艺术类、普通类学历高等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收费项目及标准: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退费办法:根据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高校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后,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证书类别: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招 生计 划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系 别 |
专业序号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 人数 |
类 |
层次 学制 |
学费 (元/ 学年) |
备注 |
语言传播系 |
N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80 |
文 理 兼 招 |
本科 四年 |
16500 |
凡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参加校考;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
广播电视系 |
N02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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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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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传播系 |
N04 |
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音乐演唱)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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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 |
戏剧影视文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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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5 |
导演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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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6 |
表演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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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7 |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 |
30 |
理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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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8 |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 |
30 |
文 理 兼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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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9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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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 |
N20 |
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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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4 |
艺术设计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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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8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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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系 |
N10 |
摄影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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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1 |
摄影(电视摄影)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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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2 |
照明艺术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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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 艺术系 |
N15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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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6 |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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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2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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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3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电影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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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系 |
N17 |
动画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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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4 |
动画(游戏美术与策划)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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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播系 |
N21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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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管理系 |
N19 |
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 |
90 |
注:此招生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下达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报考 须 知
(一)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省统考
艺术类专业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2.校考
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仍需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参加统考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
鉴于我院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这些省的考生可先参加校考。
3. 考生报考以下省份所涉及的专业不需参加我院校考,相应专业如有招生计划,则按照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湖南/福建所有专业、安徽/广东/北京/山东/湖北/陕西/重庆美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因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两个专业方向,招收学习英语或相应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②摄影(电视摄影)、摄影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
③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④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83米以上,女生身高1.68以上。考生须交5×7寸彩色泳装照3张(前全身、侧全身、脸部特写各一张),照片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