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咸宁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类别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人数 |
层次 |
考试科目及分数比例 |
招生省份 |
美 术 类 |
美术学(教育、绘画方向) |
210 |
本科 |
素描 占50%
色彩 占50% |
湖北 山东 湖南 广西 江西 山西 安徽 广东 江苏 贵州 黑龙江 |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环艺设计、视觉设计方向) |
420 |
本科 |
|||
音 乐 类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80 |
本科 |
视唱练耳20%; 主项60%;副项20% |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
本科 |
视唱练耳20%; 主项80% |
|||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
本科 |
节奏5%、基功60%、舞蹈剧目30%、形体5% |
-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 音乐类(教育及表演方向)考试的主项可在声乐、器乐、钢琴中任选。副项可在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中任选。
- 音乐类在山东、湖南、江西、湖北、安徽、贵州、广西七省招生;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
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湖北 |
音乐 |
2月26-27日 |
2月28-3月1日 |
华中师范大学 |
山东 |
美术、音乐 |
2月13-14日 |
2月15日音乐 2月16日美术 |
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
湖南 |
美术、音乐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江西 |
美术、音乐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广西 |
美术、音乐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安徽 |
美术、音乐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贵州 |
美术、音乐 |
1月13-14日 1月14-15日 |
1月15日美术 1月16日音乐 |
贵州师范大学 |
广东 |
美术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惠州博罗华桥中学 |
江苏 |
美术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
山西 |
美术 |
2月21-22日 |
2月24日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黑龙江 |
美术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学费标准:9000元/年。
四、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1年3月3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电话咨询0715-8338003。也可通过QQ(申请一个专用的号)咨询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1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s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