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华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注意事项
西华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需要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非电脑报名的省份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同底照片三张。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专业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音乐学 |
舞蹈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考试 科目 |
1.素描(100分) |
1.练耳(50分) |
1.形象、形体测试(80分) |
1.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
(时间为180分钟) |
2.视唱(50分) |
2. 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120分) |
2.自备稿件朗诵(100分) |
|
2.色彩(100分) |
3.声乐、器乐 (共300分,主项240分、副项60分) |
3.舞蹈表演测试(120分) |
3.即兴评述(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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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180分钟) |
4.即兴与模仿(80分) |
注意事项
1.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2.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器乐(除钢琴外)请自备。
3. 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
(1)形象、形体测试(①目测外型;②量身高);
(2)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①柔韧;②旋转;③弹跳);
(3)舞蹈表演测试(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4)即兴与模仿(①摹仿;②即兴表演)。
4.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
(1)指定稿件朗读: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语音标准、清晰;语调自然流畅;熟悉轻声、儿化、变调、词的轻重格式、语气词“啊”的音变等语音问题。
(2)自备稿件朗诵:嗓音圆润;语音准确清晰;语调自然,重音准确,停连恰当,语气、节奏鲜明;基调得当,表达流畅,声情并茂,生动感人。
(3)即兴评述:审题准确,立意新颖,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主题升华;嗓音圆润明亮,普通话准确清晰,即兴口语表达自然流畅,词汇语法规范;交流感强,富有感染力;举止得体,和谐自然。
(二)我校省外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参加艺术专业考生人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各省规定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合格证寄发考生,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不寄发成绩通知单,同时考生可登陆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218.6.128.142/zsjy/)查询考试成绩。
(三)文化考试
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