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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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2010年《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102名,在同类院校排名中首度进入全国省属师大10强。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规模
■校园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530余人,各类研究生4700余人
■现有19个学院,61个专业
师资队伍
■在职教职员工267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名、共享中科院院士5名、工程院院士1名,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33人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6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4人;省特级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百人计划”入选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6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3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1人
学科专业
■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5个一级学科、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级重中之重学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9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2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
教学设施
■图书馆、资料室藏书310余万册、电子图书205万余种
■实验室48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9亿元。
国际合作
■与美国、英国等40余个国家的100余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
■致力推行海外交流计划,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机会接触国外知名院校,每年有200多名学生可享受不同额度奖学金赴海外交流学习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师范大学将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 编:321004
招生电话:0579-8228224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
学院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美术类 |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
动画 |
30 |
本科 |
7000 |
大一在校本部大二开始在杭州校区学习。浙江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 |
美术 学院 |
美术学 |
90 |
本科 |
7000 |
浙江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 |
|
艺术设计 |
100 |
本科 |
7000 |
|||
音乐类 |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
艺术教育(儿童音乐教育方向) |
30 |
本科 |
7000 |
大一在校本部大二开始在杭州校区学习。浙江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和省考成绩。 |
音乐 学院 |
音乐学 |
80 |
本科 |
7000 |
浙江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和省考成绩。 |
|
音乐表演 |
100 |
本科 |
9000 |
|||
编导类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40 |
本科 |
7000 |
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
合计 |
470 |
|
|
|
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与时间安排(外省)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江西 |
南昌大学 |
2.20-2.21 |
音乐类 |
2.22-2.23 |
美术类 |
2.22 |
|||
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2.12-2.13 |
音乐类 |
2.14-2.15 |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2.12-2.13 |
美术类 |
2.14 |
|
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1.18-1.19 |
音乐类 |
1.20-1.21 |
美术类 |
1.20 |
|||
山东 |
青岛市招生办指定 |
2.15-2.16 |
音乐类 |
2.17-2.18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3.5-3.6 |
音乐类 |
3.7-3.8 |
美术类 |
3.8 |
|||
安徽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24-1.25 |
美术类 |
1.26 |
201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1)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占70%;(2)视唱练耳:占30%。
2.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2)器乐方向(包括民乐、管弦、键盘乐器等):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3)舞蹈方向:基本功占40%、成品舞占40%、即兴编舞占20%。
(二)美术类专业
1.素描:占45%;
2.速写:占10%;
3.色彩(水粉):占45%。
(三)编导类专业
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