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暨南大学艺术专业报考须知
一、招生
〈一〉 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5.外籍学生须年满18周岁。
注: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 报考条件
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免试入学。
凡中五毕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人士可报考或免试申请两校的预科。
凡在中国内地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必须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两校联招考试”)。
〈三〉 考试与录取
凡参加“两校联招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入本科或预科。
两校联招考试分为简体字、繁体字版试卷,实行“3+X”考试形式,中国语文、英语、数学为必考科目,另加一科选考科目(文科:历史、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类除中医学专业外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或物理和生物)。
报考理工医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文史外经管法类专业。
考试范围按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编印出版的《2008——2010入学考试复习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考场分设在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地,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注:◆《考试大纲》延用至2011年,2012年将采用新版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直接在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或香港各中旅社购买,两校联招考试复习丛书及试题集可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教材中心购买,联系电话:0086-20-87205055。◆以上资料在澳门地区可到澳门珠新图书有限公司购买(联系电话:00853-28421307,传真:00853-28520146,地址:澳门望厦体育馆斜对面)。
〈四〉 免试与录取
香港
中七生
1、同一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和香港高级补充程度会考成绩,达到中国语文、英国语文两科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科目及格,另加一科高级程度会考科目及格(2AS+1AL)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本科各专业,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2、凡参加伦敦大学普通教育文凭考试(GCSE),有两科高级程度(即:二A),三科普通程度(即:三"O")合格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我校本科各专业,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中六生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英国语文两科均达到四等或四等以上,另外四科(除宗教外)总分达到12分(理)、9分(文)者,可免予笔试,经中学校长推荐和我校面试,择优录入本科各专业。
中五生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均达到二等或二等以上(二等相当于1分,三等为2分,以此类推),及其他四科(除宗教外)即六科共10分以上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预科(预科A班), 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同一届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及另外四科(除宗教外)总分在5-9分者,可免予笔试,直接申请就读我校预科先修班(预科B班);经我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澳门
澳门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操行良好、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考试成绩优良,在文、理科排名前列,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和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择优录取进本科各专业。
台湾
台湾学生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台湾各大学录取标准者,或取得专科学历的大专毕业生,视其成绩,经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择优录取进本科或预科各专业。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学生报考我校,视其华文独中或国中统考成绩,如符合本科、预科免试入学标准者,经马来西亚华校董教总、各地董联会或独中校长推荐并经我校审核,可免予笔试,录入我校本科或预科就读。(详情可查阅《暨南大学对马来西亚招生问题解答》或向马来西亚华校董教总咨询,电话:603-87362337,东马地区也可向古晋"中华中学校友会"咨询,电话:608-2338210)
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
凡未参加"两校联招考试",但在海外高中毕业或具同等学历,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达到中等C级以上者,经我驻外使(领)馆、代办处或侨团、侨校、侨界知名人事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并有两位老师推荐,经暨南大学审核后,视其中文或英文程度以及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凡申请入读国际学院各专业的英语为非母语的学生入学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5.0,或托福(TOEFI):新托福(iBT)80分、机考(CBT)210分、老托福(PBT)550分、或SAT1400分以上,未能参加上述考试的学生,其英语水平须经国际学院考核认可。
〈五〉 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报名网(http://lxlz.jnu.edu.cn/ 或 http://lxlz.jnu.edu.cn/),按程序填写《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经提交成功,再打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并附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同时缴付报名费。考生如不能亲自前往,请同时提交报名委托书。
如未设立报名点的国家和地区,考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入学报到时补缴报名费。
注:
1、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预报名记录自动失效。
2、报名点只办理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和收取材料、报名费等工作,不受理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和补报。
3、一经发现网上报名信息虚假或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华侨考生统一到广州暨南大学招生办或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招生处报名点确认,其他报名点不接受华侨考生的确认。
〈六〉 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
2、港澳学生的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学生的护照正副本(交副本1份),华侨学生需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
3、高中毕业证书(香港学生中五或中七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正副本(交副本1份);
4、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单(香港学生近两年在校成绩单,中五会考、中七高考成绩单)正副本(交副本1份);
5、1寸彩色(尺寸要求为: 3.3cm×4.8cm,背景颜色不限)半身免冠相片两张(免试申请者只需提供一张照片)。
注:
1、华侨、华人或其他外籍学生的成绩单和毕业证书(若非中文或英文版本 ,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2、学生提交材料时须同时缴纳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如在港澳地区报名,按报名时的汇率兑换成港币后缴交)。
〈七〉 暨大、华大联合招生报名地点:
香港中国旅行社
湾仔分社 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28323888
北角分社 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25650370
筲箕湾分社 南康街17号天悦广场2楼2003铺 电话:25356726
旺角分社 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27895888
观塘分社 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地下 电话:23438243
沙田分社 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 电话:26927773
荃湾分社 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24991433
元郎分社 教育路31-41号地下 电话:24755367
屯门分社 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 电话:26188188
将军澳分社 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第209号铺 电话:26286118
大埔分社 新界大埔广福道128-130号地下 电话:2657288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三楼 电话:36288711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 九龙弥敦道555九龙行5楼 电话:27703918
香港学友社 长沙湾丽阁囤丽荷楼129号地下 电话:27287999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七楼 电话:28333611
澳门中国旅行社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12楼 电话:83911212
广州市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电话:020-85220130
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福建.泉州 电话:0595-22695678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
各国侨团、侨界、侨校以及暨南大学驻部分国家、地区“招生处”
〈八〉 发榜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寄给《录取通知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考试6月10日发榜,学生可自行上网查询。(http://lxlz.jnu.edu.cn/或http://lxlz.jnu.cn/)
〈九〉 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入学。按暨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日前一周,将书面申请传真或邮寄到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新生报到材料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05)12号〕:……为维护录取考生合法权益,严格高校新生报到管理,不给违法犯罪行为可乘之机……对个别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有关高校高度重视,加强查验,迅速核清。对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处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册”。
注: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必须在报到前办理学生签证,按期入学后才能转发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毕业
我校本科实行标准学分制,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德、体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