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0年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外艺术类考生须持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重庆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类各专业的,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报考我院美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编导等五类专业的,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6、我院所设的省外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详见下表:
A、音乐类校本部考点
报考地点 |
报名及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专业报名时间: 3月7日-3月8日 专业考试时间: 3月11日开考 (以考点安排为准) |
院本部各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录音艺术(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表演【指挥、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钢琴调律、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提琴制作、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古筝、柳琴、中阮、古琴、民族低音(大提琴、低音提琴)、声乐(美声、民族)、合唱、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音乐舞蹈】;音乐学(音乐教育) 通俗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歌舞】;录音艺术(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现代音乐文学) 歌剧与艺术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表演(歌剧表演) 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