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2010年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三、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㈠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本科专业测试。
1、凡符合音乐类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考试。考生于2010年3月10-11日到考点报名,也可于3月12-13日在考点现场报名考试(我校不接受函报)。(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2、报名程序为:考生交验本人证明材料(湖北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本科)报名登记表》→交表→交报名费→核对、领取准考证。
3、考生报名时必须注明专业方向:如音乐表演(舞蹈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民乐方向)。
4、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可兼报。
5、报名考试费:初复试一并进行,每生200元,兼报专业,加收60元。
6、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0-11日
报名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楼(学院南二门)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9号
㈡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考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气质形象(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音乐学(民乐方向):演奏两首民乐作品、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气质形象(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形体形象(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2、复试科目及要求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民乐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视唱(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练耳(现场弹奏听音)、乐理(统一集中笔试)。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3、考试时间:2010年3月12日-13日初、复试,3月14日下午笔试。
4、考试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特别提示: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民乐方向)专业 “气质形象” 的测试在声乐考场进行。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
★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声乐考试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不另收费)。也可自带钢琴伴奏。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和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主科50%、副科20%、视唱7%、练耳7%、乐理9%、形象7%。
音乐学(民乐方向):民乐60%、声乐10%、视唱7%、练耳7%、乐理9%、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模唱6%、形体形象7%。
五、音乐类专业本科考试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考生可于4月1日起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027-87943727电话咨询。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2、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
原则上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4。
六、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依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