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0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音乐、舞蹈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音乐教师以及社会所需要的具有音乐、舞蹈技能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面向自治区和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我校在区内组织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的专业考试,区外音乐本科专业及区内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我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表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名额 |
学制 |
层次 |
音乐学 |
声乐 |
48 |
四年 |
本科 |
键盘 |
24 |
四年 |
本科 |
|
器乐 |
48 |
四年 |
本科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8 |
四年 |
本科 |
键盘 |
5 |
四年 |
本科 |
|
器乐 |
7 |
四年 |
本科 |
|
舞蹈学 |
40 |
四年 |
本科 |
|
音乐教育 |
30 |
三年 |
专科 |
|
合计 |
210 |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考试办法
1、报名方式
报名分二个步骤:①网上预报名,②现场正式报名
网上预报名:考生领取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后,即可登陆包头师范学院网站进入音乐学院专科考试报名系统,浏览报考须知后,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网址:http://221.199.150.103/yyxy/baoming )。网上报名完毕后请考生牢记预报名号和密码。并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才能生效,也可在正式报名前用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修改你的预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凭网上预报名号现场交纳报名费、照相,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下面的报名考试日程表。
2、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相同专业方向可兼报。
3、区内考生只能报考一次,重复报考,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退还。
五、专业测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专业主项(声乐、键盘或器乐作品1-2首)视唱、模唱(单音及旋律)、乐理(笔试)、练耳(笔试)、专业副项。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主项(声乐、键盘或器乐2首,其中器乐和键盘乐器的考生演奏一升一降至三升三降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视唱、模唱(单音及旋律)、乐理(笔试)、练耳(笔试)。
舞蹈学专业:舞蹈片断(自编)、舞蹈模仿、舞蹈基本动作(考官指定)、形体条件模唱(单音及节奏)。
六、报名考试日程表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7日-9日 |
1月9日-13日 |
通辽市 |
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
2月22日-23日 |
2月23日-25日 |
包头市 |
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
2月22日-23日 |
2月23日-25日 |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与报考其它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八、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同一科目的最终成绩为评委给分的平均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各项成绩均按实际得分占总分的百分比计算后记入总分,各专业总分均为300分。
音乐学专业:专业主项50%、视唱10% 、模唱5%、练耳15%、乐理15%、专业副项5%。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方向)专业:专业60%、视唱10%、模唱5%、练耳15%、乐理10%,其中专业成绩不得低于180×85%分。
舞蹈专业:舞蹈片段40%、舞蹈模仿15%、舞蹈基本功25%、形体条件15%、模唱5%。
2、成绩公布与划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分别按总分划线,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分别按声乐、键盘、器乐三个专业方向划定专业成绩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0年5月18日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凡取得我校音乐类相应专业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音乐类相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0年本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十、学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音乐教育专科专业4500元/学年。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方式
招生就业处:0472-3993074 联系人:薛志东
音乐学院:0472-39934040 472-3993403 联系人:崔向东
地址:包头师范学院音乐楼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www.bttc.cn 或www.b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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