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0年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合唱与指挥)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器乐)两科中高分占45%、低分占30%,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学(声乐表演、钢琴/器乐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或钢琴(器乐)占75%,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剧目表现力60分,舞蹈基本功30分,形体形象10分。
八、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分省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十、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表演服装、伴奏带等均自带。
2、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湖北省每生收取伴奏费20元。外省伴奏费收费标准按所在考点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对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江汉大学主网(http://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直接查询,我校不发放书面成绩或提供电话查询。专业合格证将根据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给本人。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音乐学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基础上,按照音乐教育、声乐表演、钢琴(器乐)表演、合唱与指挥、舞蹈表演等方向,培养学生掌握音乐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舞蹈表演的能力,能在学校、文艺团体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音乐教育方向 】
培养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育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歌曲写作与分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声乐、钢琴、舞蹈、声乐表演与教学、钢琴表演与教学、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等。
【声乐表演方向】
培养从事声乐表演、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歌曲写作与分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声乐表演、重唱与小合唱、声乐名家名作欣赏、表演理论与实践、声乐表演与教学、歌曲语言训练等。
【钢琴(器乐)表演方向】
培养从事钢琴(器乐)表演、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歌曲写作与分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钢琴表演、钢琴名家名作欣赏、钢琴艺术史、钢琴表演与教学、民乐表演、民族民间音乐欣赏、民乐合奏、戏曲听唱等。
【合唱与指挥方向】
培养从事合唱表演、合唱指挥和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钢琴艺术指导、合唱学、指挥法、合唱总谱读法、合唱写作、复调等。
【舞蹈表演方向】
培养从事舞蹈表演、创编、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歌曲写作与分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芭蕾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舞蹈创编、舞蹈名家名作欣赏等。
江汉大学官方公布网址 http://zjc.jhun.edu.cn/zs/newsLook.asp?ArtID=1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