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0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国家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院校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有广阔视野、较高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和媒体企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栏目策划、专题片创作和撰稿、编剧、制作等方面的创新人才。学制四年。主要专业课程: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广播电视概论、影视美学、电影理论、影视精品解读、文学创作、影视编剧、纪录片与DV创作、电视声画艺术、电视音乐音响、摄影摄像、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新闻实务、影视市场研究等。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陕西、北京、内蒙古、山东、江苏、河南、湖北、湖南、江西、贵州10省市艺术类考生。
三、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准备好本人1寸数码证件照片(小于40K),网上上传照片将进行严格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2月28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22日~23日
(3月26日上午8:00~下午5:00仅接待陕西省外考生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目录:
1.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长安大学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网上报名表》(请审核通过后打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省发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考生提交材料应顺序装订。
现场确认须本人面报,不接受代报、函报。
现场确认地点:长安大学(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
3.考试内容:
①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 (各 60分钟,100分)
②文学艺术综合知识 (共 90分钟,100分)
③编导专业 (共 150分钟,100分)
注:满分300分。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省发艺考证、校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四)成绩公布:请于4月10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特类考生考分查询”系统查询(http://zsb.chd.edu.cn)。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校外不设考点。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四、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如生源地省招办组织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的,考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
2.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4.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5.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网址: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照相馆白底标准照片为佳(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和考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书原件。未办理身份证考生应出具“带照片户籍证明”,其他证明不予确认。
长安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202.117.64.79/html/7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