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0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已有77年的办学力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山水秀丽、经济繁荣的浙江省温州市。主校区坐落于温州高教园区,总占地面积2295亩,现有校舍面积106.8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万册。
学校下设16个学院,并举办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038人,教职工2376人,其中专任教师1431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0人、副教授357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199人,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20人。
学校现有2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有省级重中之重学科1个和省级重点学科6个。现有5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市级重点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4门省级精品课程。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学校秉承"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弘扬"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 "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书育人,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2008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根据《中国大学评价》2009年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我校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进入全国大学100强,学校综合实力居浙江省高校第7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
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对外交流领域十分广阔。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创建于1997年。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有音乐学、音乐教学与课程论2个硕士点,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院内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有两架音乐会专用钢琴)、1个拥有16套设备的数字音乐教室、1个配置一流的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280间琴房。
音乐学院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52人,其中专职教师43人(包括教授6人、副教授18人)。近几年,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承担了2项国家级、7项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多项,出版著作8部,多位师生在各级各类音乐比赛中获奖。
一、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 培养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艺术文理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30 浙江、江苏
艺术文理 音乐表演(器乐、声乐、舞蹈) 本科 四年 65 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河南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07】31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专业每年学费7000元左右,音乐表演专业每年学费9000左右。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音乐教育学基础、世界音乐、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电脑音乐、音乐美学、形体与舞蹈、器乐等。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本科专业,培养能在各种企事业文化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高、中等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创作、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基训与身韵、舞蹈编导等。
专业主修课程有:
声乐方向:声乐、声乐艺术史、声乐教学法、形体与舞蹈等;
器乐方向:钢琴即兴伴奏、钢琴教学法、钢琴艺术史、器乐合奏等;
舞蹈方向:舞蹈基训、民族民间舞、舞蹈身韵、舞蹈编导等。
三、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对象及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浙江、湖南、河南、江苏、安徽的中国公民。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
3、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合肥:2010年1月25、26报名,27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4、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0年1月27、28日报名,29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晓庄师范学院。
四、安徽省、江苏省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
3、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不考乐理知识。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2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自定乐曲、练习曲各1首, 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①自定一段舞蹈,自备伴奏带(VCD、CD、磁带均可);②技巧表演。
五、填报志愿
1、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安徽省、江苏省考生,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温州大学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2、浙江、湖南、河南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
2、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50分以上。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数学)×30%+专业成绩×7.5×70%。
招生热线: 0577-86680800;: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温州大学网址http://www.w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