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北师范学院音乐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计划 考试科目及比例
音乐学(音乐教育) 127 声乐35%、钢琴或器乐35%、视唱练耳20%、形体与五官10%
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15 声乐70%、视唱练耳20%、形体与五官10%
音乐学(音乐表演·键盘表演) 10 钢琴或手风琴70%、视唱练耳20%、形体与五官10%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20 器乐70%、视唱练耳20%、形体与五官10%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8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只面向湖北省和湖南省招生)
舞蹈学 60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75%、视唱练耳20%、形体与五官5%
学前教育 120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认可考生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键盘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取得合格证,高考即可填报志愿。
注:1、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2、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
3、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等。
4、在未组织联考的内蒙古自治区,报考音乐学(含音教和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加试乐理(占总成绩的10%),其中报考音教等方向考试的两门科目(声乐、钢琴或器乐)所占比例由35%调整为30%,报考表演方向(含声乐、键盘或器乐)表演科目的比例由70%调整为60%,其它科目所占比例不变。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内蒙古 1月10-11日 1月12-13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安徽 1月25-26日 1月27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 1月28-29日 1月30-31日 杭州师范大学
江苏 2月2-3日 2月4-5日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 2月4-6日 2月6-8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山西 2月6-7日 2月8-9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 2月27-28日 3月1-2日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 2月27-28日 3月1-2日 济南市招办
湖北 3月7-9日 3月8-10日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河北 3月22-23日 3月24-25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四川
辽宁
三、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我校不接受函报。
2、报考费用: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一名考生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3、考试方式:考试只举行一次,不分初、复试。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两周对外公布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和电话查询。成绩公布两周后,进行专业划线和专业合格证发放。对成绩上线的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的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5、合格证发放:按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四、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在1.58米以上。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其他相关体检受限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方向。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学费标准:音乐学、舞蹈学专业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75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0714-6575861/ 6575862/6575863
传真:0714-6573009
E-mail:hbnuzsgz@126.com
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
音乐学院:0714-6573782
教育科学学院:0714-657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