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联合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
北京联合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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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类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1、初试考试科目
(1)主考科目: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满分 80 分)
(2)辅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即兴编舞。(满分 80分)
说明:主考科目与辅考科目不能重复,可从辅考科目中任选一项。
(3)基本素质科目:乐理(笔试,满分 30 分),练耳(笔试,满分 20 分)。
2、复试考试科目
(1)主考科目:与初试相同的主考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满分70分)
(2)基本素质科目:视唱(满分 20 分)。
二、考试内容
1、主考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 演唱歌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但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2)钢琴:初试 抽考一组三升三降以内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速度每分钟约120拍)、琶音,弹奏练习曲一首。
复试 弹奏与练习曲相应程度的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3)舞蹈:初试 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复试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力、个人技巧等)
(4)器乐:初试 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复试 演奏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2、辅考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
(2)钢琴: 弹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舞蹈: 表演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4)即兴编舞:根据音乐即兴编创一段舞蹈。
(5)器乐 :演奏乐曲一首。
3、基本素质科目考试内容
(1)乐理 笔试内容有:记谱法、节奏与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识别等。
(2)练耳 笔试(与乐理同考)内容有:单音、音程、和弦性质、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3)视唱 单独抽签考试。 内容有: A、一升一降号内的视唱。B、旋律模唱。
三、考试要求
1、声乐:演唱姿势规范,发音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钢琴:弹奏流畅、完整 ,节奏准确,读谱正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3、舞蹈: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动作协调、风格突出,具有舞蹈表现力。
4、即兴编舞: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舞蹈动作表现音乐风格,要求动作协调结构完整。
5、器乐:演奏姿势规范,乐曲表现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6、基本素质:能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听辨迅速、准确、完整。视唱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
说明:
1、器乐考生乐器自备,口琴、竖笛不作为考试乐器;舞蹈考生自备练功衣、练功鞋、音乐伴奏CD;声乐考生自带伴奏员或伴奏带。
2、乐理与练耳为集中卷面考试,考生自带钢笔、铅笔、橡皮,笔试时间共50分钟。视唱为单独抽签考试。
3、初、复试各项成绩均记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初试主考科目成绩(满分80分)+复试主考科目成绩(满分70分)+初试辅考科目成绩(满分80分) +乐理(满分30分)+练耳(满分20分)+视唱(满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