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仅适用于非四川省的考生)
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工学(工业设计)、公共管理六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学院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23个教学院系,一所独立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有25个学科专业,125个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跨学科研究博士生。
学院占地1156亩,在校生10507人(不含独立学院)。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有系统的研究机构 “五所一室三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流行乐研究所、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实验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两个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03人,其中教授121人,副教授282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汇集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员科研队伍。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大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歌唱家范竞马,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魏晨、秦海波、韩炜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我校年均科研经费投入552万元。近年来,共承担科研项目41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9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3项。在国际国内比赛中,我院师生共有7294人次获得各级各类奖项6759项,其中国际奖873项,国内奖5886项。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全院师生员工正同心同德、乘势而上,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四川艺术大学而昂扬奋进。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1)音乐类各专业来源:川音招生信息网 http://zsw.sccm.cn
(2)舞蹈类各专业来源:川音招生信息网 http://zsw.sccm.cn
(3)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类各专业
(4)美术类各专业来源:川音招生信息网 http://zsw.sccm.cn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来源:川音招生信息网 http://zsw.sccm.cn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外艺术类考生须持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专业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
5、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编导、美术类的江苏籍考生必须在江苏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6、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7、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8、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详见以下各表:
A、校本部(音乐类)考试安排
B、省外各专业考点
我院招生处正在与各考点联系,待定(一经确定,立即在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