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插画)专业:
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另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20分的优惠,即:
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20)×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2012年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
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12年4月5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届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
十、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十二、其他说明
1、本介绍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正式的招生简章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苏州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3、本介绍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