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2009年继续通过举办体育冬令营选拔优秀的体育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子篮球、射击、赛艇(含舵手一名)
B类:游泳、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
1. 年龄不超过22周岁,学力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的其他报考条件。
此外,报考赛艇项目舵手的考生,体重需在55公斤以下,身高需在1.70米以下。
射击项目限一级以上运动等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三、基本程序
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申请、文化课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和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需通过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打印后应由相关部门填写好意见、加盖公章,并于12月15日前寄至清华大学体育部招生小组(以收件邮戳为准)。
无法网上报名的同学,可书面填写《清华大学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名。
报考射击的同学请在体育特长“备注”栏中注明*种。
希望有条件的同学尽量在网上填写报名表,以便及时查询和了解自己相关的申请进度和认定结果等。申请报名后初选不合格的考生将有电话通知到本人。
2.文化课测试
文化课测试将在2009年1月1日下午在清华大学举行。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个科目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