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1年普通体育特长生
(一)普通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
(二)报考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1、近两年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者;
2、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条件。
三、招生范围和其它要求:(该条须经招办仔细审核)
1、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19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2、上述各类考生必须有能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取得成绩。
3、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详见附件:浙江大学201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通知。
五、确认
1、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与面试成绩及我校2011年体育特长生的招生需求,浙江大学体育特长生考评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高水平体育特长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名单,宁缺毋滥,入围者名单将在浙大招生网予以公示。
2、凡被我校确认入围的高水平体育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我校招生办公室均和考生签订协议。
3、我校的体育专项考核不能代替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特长的考核。如考生所在地规定必须参加该地进行体育特长考核的,请考生参加所在地的专项考核,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体育特长生的确认入围人选。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特别优秀者高考总分要求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
2、入围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投档分数线以下20分内(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其它
1、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 年11日 18 月
七、咨询电话和通信地址
1、咨询电话与时间: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8981979,或87951993(传真);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共体育部:0571-87951057或87951993,咨询时间:周1~5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2、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请注明体育特长生。